公示之日起7日内
发布日期:2026-01-22 05:28 点击:
从公示之日起7日内,联系地址:河南省郑东新区龙子湖崇德街19号华夏数据财产大厦8层。经办理人查询拜访,截止2025年10月31日,能够要求办理人更正。案号为(2025)豫0181破16号,债务报酬王明海,所欠该当划入职工小我账户的根基养老安全、根基医疗安全费用等费用共计157782.74元。职工能够向提告状讼。视为承认该《职工债务表》。办理人不予更正的,予以公示,并指定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杰盛沉型机械制制无限公司办理人。同时,债务金额168000元;职工对清单记录有的,过期不提出的,初审确认杰盛公司的职工债务1名,但该当提出更正的具体请乞降来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公示刻日为7日即自2026年1月4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河南省巩义市按照闫国强的申请于2025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郑州杰盛沉型机械制制无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盛公司或债权人)破产清理一案,


